查造價咨詢資質在哪個網站
1.去住建部網站-單位資質查詢,查詢企業或人員資質;2.也可以通過 筑龍標事通 查詢建筑企業資質、人員資質的。
具體查詢方法如下: ·進入筑龍標事通網站,在企業資質查詢頻道,輸入企業名稱,資質條件,地區等,就能查到想要查詢的企業及其企業資質,人員資質情況·進入企業詳情頁,就可以看到詳細的工商信息,企業資質,人員資質,招投標畫像,中標業績等。
造價資質取消后,造價師結局如何?目前看來就是沒背景的人被卷死,以后有關系的個體戶雨后春筍一樣冒出來,小公司唯一出路就是繼續壓低價。
甚至完全虧本接活,轉而在施工單位身上打主意,但無論哪種結果都是真正干活的人待遇降低。
有好人預測什么美好前景啥的,個人覺得甭管上面構思的終極目標是多美好,真正文件出來前就別盲目樂觀,比如幾年前上面就明顯想控制房價,你說你如果預判形式幾年前把房子賣了,或者幾年前買得起不買再等等的,現在可覺得虧得慌?同理,就目前已出文件看來所有所謂的美好設想都如大餅,除非再出什么新文件正式確定。
或者他們壓根是站在現在已經成為老板或者大公司而言,那么資質維護費用降低,大公司專業化提高更易于整合行業資源這確實對于老板是利好。
但對于占比最大的員工,甚至目前是員工還想著以后自己干的人來說,目前看來就是形式不容得一點樂觀
今年6月初,國務院就發布了“證照分離”改革通知,從今年7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取消工程造價咨詢資質的審批。
這個消息一出,很多準備工程造價師考證考級的人開始擔心,工程造價師證書還有價值嗎,還值不值得考?還能不能掛靠?掛靠費用是不是會受影響?可以肯定的是,這個政策對掛靠肯定是有影響的,但是對想要在工程造價行業深耕、有證有實力的造價人才來說肯定是個好事,因為一旦打擊了掛靠,行業內造價人才的需求更加旺盛,升職漲薪空間也更大。
在淡化企業資質、強化個人資質的大形勢下,真正有實力的造價工程師反而在這種環境中,更加大有可為。
一、工程造價咨詢資質取消,工程造價師證書就不值錢了嗎?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的通知 國發〔2021〕7號》,工程造價咨詢資質在全國范圍內正式取消,自2021年7月1日內實施。
也就是說,從7月1日起,工程造價咨詢企業就不需要掛靠工程造價師證書了,這對于考證就是為了掛靠企業多一分收入的人來說,確實是一個致命的打擊,但是對于想要在工程造價行業深耕的人們來說,有證有實力、人證合一的造價人才依然是這個行業內的香餑餑。
資質取消將會使“人證合一”的精英人才成為行業新寵,并且企業將不再為一紙證書買單,因為資質取消會使得整個行業的競爭加劇,造價咨詢企業要想提高自己的競爭力,就必須進行造價工程師的精英人才搶奪戰,這對考了造價工程師并且從事工程造價業務的人才來說是一場可與不可求的機遇。
造價咨詢企業在資質取消后“人才爭奪戰”將會愈演愈烈,所以資質取消對真正從業人員利好而不是利空,并且考取了造價工程師證書卻不從業的人員將會被淘汰,但是淘汰這些人員之后,工程項目依然存在,這還是會導致一級造價工程師人才緊缺,人才缺口如此之大,自然也不會存在一級造價工程師無用武之地的情況。
綜上所述,資質取消對一級造價工程師從業人員來說是可遇不可求的機遇,因為取消資質后沒有了門檻,將會有很多從事造價咨詢上下游企業紛紛進入市場,整個工程造價行業競爭加劇,企業將會著重于提高自身競爭力,而那些持有證書又有工作經驗的造價師將會成為行業新寵,并且可能薪資也可能會有一個大幅度的提升。
二、工程造價咨詢資質取消對行業有什么影響?1、對建筑行業的影響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認定取消,意味著工程咨詢新格局即將誕生,不斷優化建筑市場。
造價資質企業準入門檻降低,將會加大市場化競爭,引導建設行業得到更好地發展。
資質的取消,告知承諾制的實施,建設行業將迎來大批工程造價咨詢企業,這也相對引起行業競爭加劇,促進“優勝劣汰”機制發展。
相對地,相關建設部門如何加強事后監管,是急需解決的問題。
信用評價體系也逐漸亮相于建筑行業,不斷推動行業健康發展。
2、對工程造價咨詢企業的影響隨著工程造價咨詢資質認定取消,勢必會引起行業重新洗牌,出現兼并重組等現象, 行業發展可能更具特色。
工程造價咨詢企業,未來可能有兩種發展方向:一種是合伙型造價咨詢企業,一種是工程造價咨詢與監理相結合提供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即綜合服務。
前者具有無限連帶責任制,能夠保證造價咨詢企業的成果質量,利于委托人放心交付。
后者則包括了對承包單位的工程質量、建設工期實施監督,以及建設資金的使用,相當于把工程造價咨詢歸為工程監理范圍內。
但無論是哪一種方式,都能有效減負造價咨詢資質取消帶來的負面影響。
3、對造價工程師的影響工程造價咨詢資質取消,本質上是優化市場營商環境,激發市場注意發展活力,更偏向于企業行政許可相關事宜。
工程造價資質企業準入門檻降低,市場競爭加大,會給造價工程師帶來更多發展機遇。
“證照分離”改革通知中,優化審批權限,加大事后監管等措施,可以看出未來建筑行業發展,將強化個人資質,淡化企業資質。
今后行業發展中,更為關注的是造價工程師的個人素養和執業能力。
建筑市場中需要的是真正有實力的造價工程師,這與資質是否取消其實沒有多大關系。
三、為什么取消造價咨詢企業資質審批?1、工程造價咨詢資質取消的原因1998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并沒有對工程造價咨詢企業提出資質要求。
但2000年1月25日,建設部卻頒布《工程造價咨詢單位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74號)設定工程造價咨詢企業的資質要求,并制定了資質等級、標準以及資質的行政審批要求等相關規定。
2004年7月1日,由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行政許可法》實施,規定行政許可原則上只能由法律或行政法規設定。
若法律和行政法規沒有設定,只有國務院能在必要時采用發布決定的方式設定行政許可。
同時,決定實施后,國務院應當及時提請全國人大制定法律或自行制定行政法規。
在當時存在大量“不以法律或行政法規為依據而制定的行政審批項目”,但實踐中又卻需要需要其暫時保留,故國務院在2004年6月29日通過了《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412號令)(以下簡稱“保留審批項目的決定”)。
該決定以目錄形式羅列了500項需要保留設定行政許可的項目。
其中,第九十九序列就是“工程造價咨詢單位資質”。
2006年2月22日,建設部以《保留審批項目的決定》為立法依據修改制定了《工程造價咨詢企業管理辦法》(建設部令149號)。
從而使“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的設定具有法律依據。
然而,根據《行政許可法》的相關規定,行政許可原則上只能由法律或行政法規設定。
而且,可以市場競爭機制能夠有效調節的、行業組織或者中介機構能夠自律管理的、行政機關采用事后監督等其他行政管理方式能夠解決進行規范的,可以不設行政許可。
而《行政許可法》第十三第第二款所稱的:“必要時,國務院可以采用發布決定的方式設定行政許可”則具有過渡性,既便實施了以“決定的方式設定行政許可”后,國務院原則上也應當及時提請全國人大及其常會制定法律,或者自行制定行政法規。
時至今日已實行12年之久的《保留審批項目的決定》已經邁過了“過渡期”,確實需要一個重大的調整。
為此,2019年11月6日,國務院頒布了《關于在自由貿易試驗區開展“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的通知》(國發〔2019〕25號)(以下簡稱“自由貿易‘ 證照分離’改革試點的通知”)和附件《“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事項清單(中央層面設定,2019年版)。
該清單中,序號5、6的改革事項就是直接取消工程造價咨詢企業甲級資質和乙級資質的認定審批。
綜合上文的一系列制定歷史,不難看出, 此次取消造價咨詢企業的資質審批是依法行政的需要,也是《保留審批項目的決定》經予的過渡期的結束。
2、造價工程師資格是否也會被取消?2004年6月29日頒布《保留審批項目的決定》至今已有十幾年的過渡期,沒有上位法為依據的造價工程咨詢企業資質審批開始逐漸被取消也可以理解。
但是,造價工程師資格是否會隨之取消是工程造價咨詢業,尤其是其中近百萬的造價工程師更為關心的另一大問題。
首先,無論是《行政許可法》,還是《保留審批項目的決定》,更偏向于企業相關的行政許可相關事宜,因此,本次出臺的“25號文”,其目的均是為了規范依法行政,保證設定的行政許可依法、公開、公平、公正實施,降低企業制度性交易成本,優化營商環境,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而制定的。
其次,雖然《建筑法》只要求勘察、設計、施工和監理企業有資質,沒有對工程造價咨詢企業提出資質,但在關于從事建筑活動的專業技術人員執行資格的問題上,《建筑法》是作出寬泛的規定的。
換而言之,其并未采用列舉方式對從業個人提出具體專業的相應執業資格要求。
建設工程項目的特點之一是“過程的不確定,結果的不唯一”,又因為工程價款的確定和控制需兼具專業和法律知識,因此,工程造價咨詢這個行業是需要的,也是有市場的,現在也確實存在。
相應行政部門賦予造價工程師資應當屬于執行法律事項。
因此造價工程師資格應當保留,也會保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