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華東師范大學考研調劑要求
2023年華東師范大學考研調劑要求已經公布,復試調劑工作通常由各學院實施,具體復試調劑細則需要以各學院公布為準。
調劑基本要求
1.符合我校招生簡章規定的報考條件。我校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僅招收非定向就業考生,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僅招收定向就業考生。申請調劑我校非全日制學科的考生,須提交在職證明或就業合同,擬錄取后需簽訂《華東師范大學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定向培養協議書》。
2.符合調入學科的報考條件。
3.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學科國家線A類考生基本要求。
4.調入學科與第一志愿報考學科相同或相近,應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
5.初試科目與調入學科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學科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
6.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在滿足調入學科報考條件、且初試成績同時符合調出學科和調入學科國家線A類考生基本要求的基礎上,可申請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學科;其他專業考生也不得調入以上學科。
7.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申請調劑到我校接收調劑學科的普通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達到國家線A類考生基本要求。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8.我校“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和“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不接收考生調劑。
9.院系可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及學科特點對接收考生調劑要求做進一步細化和要求。
調劑程序
調劑工作必須通過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未通過該調劑系統錄取的考生一律無效。相關主要程序如下:
1.各院系發布接收調劑方案,公布本單位調劑具體要求、余額信息及開放時間等。
2.調劑考生在規定的時間內登陸“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填寫調劑志愿和有關信息。
3.各院系確定入圍復試名單,并向可參加復試的考生發送復試通知。收到復試通知的考生須于規定的時間內在系統中回復復試通知。對于申請同一院系同一學科同一學習方式,且第一志愿報考單位和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或雖第一志愿報考單位不同,但是初試科目完全相同且均為全國統考科目的調劑考生,相關院系應當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遴選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
4.考生按各院系要求完成資格審查并參加復試。
5.各院系初步確定擬錄取名單后,在“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向調劑考生發送待錄取通知;
6.收到待錄取通知的調劑考生須于規定的時間內在系統中回復待錄取通知;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學校規定的操作或隨意解除志愿的,視為自動放棄復試或擬錄取資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