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陳陣)為了逃離北京艱難的生活,主動下鄉到了內蒙,成了第一批下鄉的知青。
來到內蒙,生產隊長就給“我”一根像鞭子一樣的東西,防狼!“我”與同學就在蒙古包內住下了。
電影中,當地的牧民崇拜“騰格里”,經常會照“騰格里”的“指示”做,他們覺得一切生物只要到了“騰格里”那兒,就能得到永生。
陳陣與狼群的第一次相遇,是在他會蒙古包的途中,當時他獨自一人,沒有聽隊長的話,騎著馬打算抄小路,結果遇上了一群狼,幸好陳陣想起了狼懼怕鐵器敲擊的聲音,于是拿起馬鐙拼命地敲。狼群跑了,但陳陣卻一心迷上了草原狼,一心想要養只小狼,但總是沒有機會。
開春,牧民們開始掏小狼崽,把小狼崽的皮剝下來賣。陳陣就是在這個時候得到了一只小狼,把它養大。但隊長對他說,狼是有尊嚴的,它需要自己捕食。于是陳陣便帶著小狼練撲咬、學游泳、爬山丘、識陷阱,在離開內蒙的那天,他放了小狼,離開了那個帶給他美好回憶的草原……
整部電影講述了許多關于人與自然、與動物如何相處、如何保持生態平衡的道理。當然,它們都隱藏在一個個故事與對話中。電影雖然是法國導演指導拍攝的,但里面許多背景十分貼合當時我國的社會。當然,這部電影也強烈地諷刺了以人物包順貴為代表的城里的醫生,以及那些不愛護自然,不和自然和諧相處的從東邊來的內蒙人。他們貪婪、不分青紅皂白地傷害動物……善良的生產隊長也被他們用來獵狼的炸藥炸死。為了捕捉狼,他們不惜一切代價,甚至在草原上放火……
破壞環境會使自己受到懲罰,如同從東邊來的內蒙人破壞了環境,導致鬧饑荒,這就是自然和環境對他們的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