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心愛之物是一個玩具小兔子,它才陪伴了我一個月,可是我的兔子意義重大。
一個星期天的早晨,我去上學,看到垃圾桶旁有個玩具小兔,我看小兔那么可愛,就把它帶回家了。
有一天,我媽媽同事的女兒過來玩,看到了玩具小兔想要把它拿走,可是我不愿意,媽媽說:“你都十歲了,讓一下別人嗎?何況別人還比你小。還是客人嘛,乖!別人拿走了,我給你買十個!”我還是不同意,媽媽好像有點憤怒了。我也開始怕了起來,在媽媽的逼迫下,我只好給她。
不過,過了幾天,媽媽又買了一個跟上次一模一樣的小兔子給了我。我看到了,非常的高興,不過我覺得它雖然跟我以前的那只兔子一模一樣,可是,以前的那只兔子比它更有意義。
總之,我喜歡我以前的小兔子。雖然我再也見不到它了,但我會祈禱讓它快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