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讀了這么多書,最喜歡的還是《福爾摩斯》。可能是被福爾摩斯勇于探索的精神吸引著我,或許,我羨慕華生和福爾摩斯之間堅不可摧的友誼,也可能是故事情節的跌宕起伏讓我一直對它保持著新鮮感,百看不厭。
最喜歡的兩個故事是“紅發會”。原因的話,就因為,結局對我來說有點出乎意料吧。讓我在看時大叫“想不透啊想不透”,看完了以后卻又大叫“好簡單好簡單”這樣的。
“紅發會”是福爾摩斯處理過的經典案件之一。
某日,一頭火紅色頭發的威爾遜先生來拜訪福爾摩斯。福爾摩斯向從未見過面的威爾遜發表了自己的觀察論:“您干過體力活,吸鼻煙,是‘共濟會’成員,去過中國,最近一段時間在搞寫作。”威爾遜聽一個素不相識的人將自己的信息說的這么清楚,自然大吃一驚。事實上,法爾莫斯只是利用了一些小細節。例如,威爾遜的右手比左手大得多,肯定干過體力活;衣服上的別針表明他是“共濟會”的成員;右手袖口有一塊很干凈,是剛打的補丁,表明最近寫字比較多,把衣服磨破了;而威爾遜左手上的魚,當時只有在中國才能刺。
這位威爾遜先生是一個的老板。最近對一個叫”紅發會“的組織著了迷。據說這個組織是又一個紅頭發的有錢人創建的,這個組織只招募紅頭發的會員。當時他們的招募現場可謂是人山人海,被店里伙計文森特極力勸說而來的威爾遜沒有了信心。可是,卻被一眼相中了。奇怪的不只這一點,他們雇人來,不是作別的,而是抄書,只需在每天早上10點至下午2點到辦公室抄寫4個小時的《大英百科全書》,每周就可以得到4磅的收入,這筆收入對于威爾遜來說可是個不小的誘惑。就在威爾遜來找福爾摩斯的這天早上,紅發會突然消失了,威爾遜為此來請他幫自己找回這份吃香的工作。聽完威爾遜的說辭,福爾摩斯意識到這里面一定大有文章。
接著福爾摩斯又問起了威爾遜的伙計——文森特,當聽說文森特只要一半工資時,他確實疑惑。威爾遜對這位伙計感到很滿意似的,唯一不滿的就是他喜歡照相
和去地下室。為什么那么多紅頭發的人不找,偏找威爾遜?為什么要提供這么奇怪的工作?為什么紅發會才維持了兩個月就消失了······一切都很奇怪······
晚上,福爾摩斯和華生去聽了音樂會。一路上,福爾摩斯邊走路邊用手杖敲打地面,發出聲音。這好像是我小時候敲墻看墻是實心還是空心是一樣的道理吧。后來,他又去拜訪了文森特,對他觀察了一番回家了。看著福爾摩斯對這這整件案子了如指掌的樣子,華生一點也摸不著頭需。福爾摩斯用手杖敲地面,發出的聲音,很容易就知道地面是空的,難道有人在地里挖地道?挖地道做什么呢?他去拜訪文森特,注意他腿下的部分,是不是懷疑文森特挖地道呢?挖地道這種事一個人做是否太艱難了一些,是不是有同伙?
華生回來之后,看見了幾個不相干的人,銀行家,,難道跟這件案子有關聯?華生依照福爾摩斯囑咐,帶上了手槍。
他們一同來到了銀行家的銀行的地下室。被告知他們所出的地方有三萬枚法國金幣時,都驚奇不已。沒等一會,一盞燈后露出文森特的臉,他把自己同伙也拉了上了來,腳剛著地便發現了福爾摩斯他們。很快文森特他們被逮捕了。
最后,這件案子就這樣接了尾。
最后一案,我就看著福爾摩斯就這樣即將斷送自己的生命,他與自己的對手被埋葬在了瀑布之下。讀完福爾摩斯寫給華生的信的時候,我才意識到福爾摩斯的無私心理,之前我覺得他只是偵探技術好了些,他的缺點簡直說不清:自大,對人忽冷忽熱,性格孤僻,吸食可卡因······現在又偉大的要命,好感動!
福爾摩斯的偉大,不外乎他的善于觀察,也因為他善動腦,有無畏的探索精神和冒險精神。在那個沒有監控和dna檢測儀的時代,偵探這種工作也確實令人佩服。他們靠腦子和一顆正義的心來尋找案件的關鍵,從而,他們在群眾心里,是正義與勇氣的化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