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漁業生產,安全第一。
二、今天的隱患,明天的災難。
三、出海生產切切不可麻痹大意。
四、一船遇險遇難,眾船互援互救。
五、今日心存僥幸,明日可能不幸。
六、全面落實漁船安全生產責任制。
七、大力提高漁民安全生產自覺性。
八、漁船必須按規定配齊職務船員。
九、生產必須安全,不安全不生產。
十、僥幸心理要不得,害人害己危害大。
十一、漁船出海作業要密切關注天氣變化。
十二、大力弘揚漁船海上互援互救友愛精神。
十三、船東船長對漁船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
十四、嚴禁漁船超航區、超抗風等級航行作業。
十五、加強漁業安全生產管理,共建平安汕尾。
十六、堅持漁船跟幫作業,嚴禁單船出海生產。
十七、安全是生命的保障,違章是事故的禍根。
十八、強化漁船安全措施,嚴防安全事故發生。
十九、深刻吸取事故教訓,時刻注重安全生產。
二十、漁船收到大風警報,務必及時返港避風。
二十一、認真開展安全檢查,徹底清除事故隱患。
二十二、遵章是平安的保障,違規是災禍的開端。
二十三、漁船必須嚴格按規定配齊救生、消防設備。
二十四、漁船船東船長是漁業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
二十五、漁船船員在海上生產作業必須穿戴救生衣。
二十六、頂風冒險出海作業極易造成船毀人亡災禍。
二十七、當你麻痹大意之時,往往就是大禍降臨之際。
二十八、漁業安全生產工作無小事,粗心大意誤大事。
二十九、漁船出海捕撈務工人員必須持有合格上崗證。
三十、為了出海船員的安全,請配備安裝集體救生筏。
三十一、漁船出海前必須認真進行檢修,確保航行安全。
三十二、漁船出海航行作業必須嚴格遵守值班了望制度。
三十三、大力增強漁民安全意識,提高漁民安全生產技能。
三十四、大力整治漁業安全生產秩序,確保漁業生產安全。
三十五、大力整治漁業安全隱患,確保漁民生命財產安全。
三十六、學好用好漁業安全生產知識,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三十七、牢固樹立安全生產意識,自覺遵守安全生產法規。
三十八、配備集體救生筏是海上遇險自救逃生的有效手段。
三十九、預防漁業生產事故,保障漁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四十、為了全體船員的生命安全,請不要頂風冒險出海作業。
四十一、堅決遏制漁業生產安全事故,確保漁民生命財產安全。
四十二、增強漁民群眾安全生產意識,提高漁民群眾應急反應能力。
四十三、禁止船東船長雇用無合格上崗證的人員上船務工出海作業。
四十四、嚴禁“三無”船舶從事漁業生產。
四十五、嚴禁漁船“帶病”出海作業生產。
四十六、嚴厲整治查處非法從事漁業作業的“三無”船舶。
四十七、船東船長冒險駕船出海作業發生重大傷亡事故的,必須追究刑事責任和賠償責任。
四十八、船東船長違反安全管理規定發生重大人員傷亡事故的,必須追究刑事責任和賠償責任。
四十九、船東船長不按規定配齊消防救生、通信導航、號燈等安全設施造成重大傷亡事故的,必須追究刑事責任和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