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專項計劃畢業后有編制么 包分配嗎
現在不叫包分配工作了,應該是推薦工作,即向用人單位推薦,然后用人單位與畢業生本人,雙方通過面試等環節進行一個雙向考察,相互滿意的入職,其中一方不滿意的,可能就需要去尋找其他工作了。
專項計劃錄取畢業后一定會被分配到基層工作嗎
不一定。國家沒有強制要求。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自2012年起,組織實施面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即在普通高校招生計劃中專門安排適量招生計劃,面向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生源,實行定向招生,引導和鼓勵學生畢業后回到貧困地區就業創業和服務。
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1、有關省(區、市)要根據本省實際情況,制定專項生畢業后回到貧困地區就業創業和服務的政策措施,積極引導和鼓勵專項生畢業后到貧困地區多渠道、多形式就業創業。
2、專項生入學報到時不遷轉戶口,戶籍暫保留在原戶籍所在地,就業報到后可按有關規定遷入工作所在地區。專項生在校學習期間不轉學,不轉專業,與其他學生同等享受獎助學金政策。
3、對畢業后到貧困地區就業創業和服務的專項生,按照有關規定享受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等優惠政策。有關省(區、市)要盡快制定或完善相關辦法,確保各項優惠政策落實。
高考農村專項計劃的報名條件
一、國家專項計劃定向招收貧困地區學生
1、招生學校為中央部門所屬高校和各省(區、市)所屬重點高校,實施區域為集中連片特殊困難縣、國家級扶貧開發重點縣以及新疆南疆四地州。
2、報考學生須同時具備符合當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本人具有實施區域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其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具有當地戶籍;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
二、地方專項計劃定向招收各省(區、市)實施區域的農村學生
招生學校為各省(區、市)所屬重點高校,具體實施區域、報考條件由各省(區、市)根據本地實際情況確定,實施區域要對本省(區、市)民族自治縣實現全覆蓋。
三、高校專項計劃定向招收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勤奮好學、成績優良的農村學生
1、招生學校為教育部直屬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試點高校,具體實施區域由有關省(區、市)確定。
2、報考學生須同時具備符合當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域的農村,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
3、有關高校可在此基礎上提出其他報考要求并在招生簡章中明確,確保優惠政策惠及農村學生。
